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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集团总公司纪委安排部署,8月初至9月底我院纪委、监察室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检测、勘察及阳光采购工作开展了项目督查,对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对项目规范运行提出了具体要求。这是我院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最底端,渗透覆盖到管理各个环节,确保监督效力最大发挥的又一举措。
此次督查工作自8月8日开始,我院纪委下发了《关于开展项目督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项目督查领导小组,共抽查了12个检测项目、1个勘察项目及1项阳光采购工作。通过对各项目的制度执行、印鉴使用、合同执行、技术报告出具、原始记录、项目回款等情况进行督查,项目总体运行比较规范,各单位、部门合同及报告的评审、签字、盖章均能按照相关制度及规范要求进行,项目运行情况良好。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督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结合此次项目督查情况及我院规章制度,为规范项目管理行为,院纪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全院各单位、部门工作讲规矩,办事按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特别是在报告出具、合同评审、阳光采购、人员聘用、印鉴使用以及回款等方面要严格执行制度,并明确提出今后项目签订合同时必须签订《廉政协议》。该《通知》对进一步规范项目运行,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以保证项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运行,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的水平,创造更多的利润空间,保证项目健康有序开展。
----科研院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