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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根据《集团总公司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方案》精神,确保我公司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顺利移交,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为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健康发展。立足企业退休人员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进一步理顺管理服务关系,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
(二)工作目标
2020年10月31日前,将我公司已退休人员全部移交户籍(居住地)所在地街道和社区,党员的组织关系同步转接至街道社区党组织,实行社会化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后,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实行退休一人,及时移交一人。企业离休人员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有序推进。我公司党委要扛起主体责任,成立领导机构,确定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移交实施方案和维稳预案,明确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主动与企业所在地政府、街道、社区联系对接,做好沟通协调,优化工作流程,简化移交环节和手续,按期完成移交工作。
2.整体移交,属地管理。我公司要积极推进退休人员移交工作,按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进行整体移交。户籍所在地与常年居住地不一致的,移交到常年居住地。省外户籍的退休人员,移交到企业所在地的街道和社区。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至接收退休人员的街道和社区党组织。
3.以人为本,平稳过渡。要本着对退休人员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的要求开展工作。移交前,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移交过程中,要倾听退休人员的呼声和要求,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排查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继续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移交后,要做好协助和配合工作,完成好应由企业承担的工作任务,维护好退休人员合法权益,确保退休职工队伍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我公司成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永志
副组长:路 远
成 员:岳鹏飞 陈海楠 吕佳 周婷 赵 恒
曹惠钦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公司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研究解决移交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推进移交工作。周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三、移交内容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内容为:本单位移交截止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的管理关系;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
四、工作任务
(一)成立领导机构和制定移交实施方案
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我公司《移交实施方案》。《方案》制定后,广泛征求退休人员意见,进行公示,与所在地政府部门沟通对接,上报集团总公司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领导小组。经集团总公司审批后实施。
(二)做好基本信息统计工作
我公司现有退休人员89人、党员36人。要对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统筹外费用等信息,做到底数清楚、应交尽交、不漏人漏项。具体填写以下表格:
1.《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一人一表,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形成电子文档。
2.《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花名册》。按照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的街道和社区分类统计,做到信息统一、总数一致。
3.《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党员花名册》。参照党员名册整理,注明转接去向和党费交止时间等信息。
4.《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花名册》。档案做到完整、齐全、真实,档案缺失或不完整的,由档案管理部门向接收单位作出书面说明。
5.《国有企业退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移交统计表》。
6.《国有企业位于社区或职工家属区专用于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资产移交清册》。清理汇总能够分割移交或拟调换的企业现有专用于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等,设在办公区、生产区或不能分割移交、调换的不统计。
7.《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统计表》。
8.《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联系卡》。
(四)洽谈和签订移交协议
按照经审批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实施方案》,备齐所有材料,向企业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提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申请函,并拟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文本,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退休人员管理关系交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人事档案转移接收、专用资产划转的移交方式、接收对象、时间要求等事宜,明确企业继续承担费用的支付及发放事宜,明确移交后相关事项的配合协助事宜等等。洽谈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正式移交协议。协议签订后,我公司对接接收地街道或社区,办理具体移交事宜。
(五)分类做好移交工作
1.移交退休人员的管理关系
我公司向接收地街道或社区提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花名册》,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经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在企业提供的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备案。
整体移交的退休人员,由企业协助,持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内到接收地的街道或社区办理报到手续,核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中的内容。
整体移交后新退休的人员,由企业协助,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到街道或社区办理报到手续。
2.移交党员的组织关系
我公司党组织与接收地街道或社区党组织衔接,开具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提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党员花名册》,经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在企业提供的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备案,街道或社区党组织向企业开具回执。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前,我公司党组织应督促退休党员交清应交纳党费。我公司要采取党建共建、活动联办、场所共用等多种形式,加强企业党组织与所在地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的联系对接,增强与移交退休人员的感情纽带。
3.移交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
我公司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给接收地政府指定的管理机构。移交前,对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向档案接收机构提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花名册》,经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在企业提供的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备案,接收单位向企业开具回执。
(六)稳妥处理统筹外费用
按照稳妥和谐、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退休人员现有两类统筹费用,一是退休人员企业内部补贴,每月发放46人,发放费用共计4055.41元;二是大病统筹金,每人每月应缴纳30.72元,这类费用由企业全部承担。我公司要对退休人员现有统筹外费用进行认真清理、分类处理,不再新增统筹外项目,不再提高发放标准。填写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统计表》。
退休人员现有的政治待遇和福利待遇,在3年过渡期内继续执行和发放。过渡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充分尊重退休人员的历史贡献和情感需求,3年过渡期满后,仍然一如既往地关心关爱退休人员,继续做好走访、探视、慰问等相关工作,让退休人员始终感受到企业的关怀和温暖。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工作启动(2020年2月底前)
(二)制定方案(2020年3月底前)
(三)矛盾排查(2020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四)信息采集(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五)沟通协商(2020年4月1日至5月31日)
(六)签订协议(2020年6月30日前)
(七)完成移交(2020年7月1日至8月31日)
(八)完善工作(2020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九)总结评估(202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六、部门分工及职责
按照分工负责原则,明确各部门移交工作的职责和任务。
党委工作部:负责移交工作总体协调;负责移交启动工作的筹备和组织;负责《移交方案》意见征求及党委会研究;指导退休党支部的撤销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部门: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的具体事务;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总公司相关处室的对接、沟通;协调处理社会化管理移交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指导、督促和推进基层单位的移交工作;负责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加强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离退休党支部:负责退休党员基本信息的摸底核实和登记造册工作;办理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负责党员统计报表调整;负责退休党员党费收缴。负责退休人员档案收集、整理、编目、造册和移交。
宣传部:负责移交相关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做好移交工作宣传报道。
人力资源部:负责与社保部门的沟通、衔接;负责统筹外费用摸底及处置;负责退休人员工伤、职业病的申报;负责社保、医保相关问题的处理解决。
财务部:负责移交过程中的相关账务处理。
信访维稳部门:负责移交过程中的维稳工作;制定维稳预案,做好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负责退休人员上访接待。
工会:负责做好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维护退休人员合法权益。
七、离退休部门职能归并和人员安置
我公司离退休管理部门原承担的离休干部、职工遗属等管理服务职能并入工会。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按照“总体推进、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妥善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与所在地政府部门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