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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纪委建立纪检监察员队伍
5月5日,科研院纪委召开工作会议,任命13名同志为兼职纪检监察员,以此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力度,使监督向基层延伸。这是科研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以及“一岗双责”的一项重要措施。
纪检监察员由科研院13个基层单位党员副职干部及党员业务骨干担任,他们党性原则强、责任心强、人品端正,能够担当纪检监督工作任务。同时,科研院纪委制定了《纪检监察员职责》,包括对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和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以及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经营活动、财务报销、招标等进行监督等十项工作职责。会上,宣读了十项工作职责,学习了《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理论文章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的两起典型案例。
纪委书记对纪检监察员提出五个方面的希望和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监督。吸取教训,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在管理上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工作程序,履行好各项监督职责;二是挑起担子,拿起尺子。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的学习,切实依纪依规负起监督责任;三是早打招呼,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四是敢于较真,勇担责任。要坚持原则,敢于“唱黑脸”,敢于讲真话,不要让小的毛病滑向违纪违规;五是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该报告的要及时报告,真正把监督责任和使命担起来、把作用发挥出来。